根据《新乡学院关于按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意见(修订)》(新院教〔2022〕39号)文件精神及人才培养方案相关要求,按照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原则,同时体现“以学生为中心”和促进学生学习积极性的原则,制定2024级电子信息类学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。
一、专业分流工作小组
学院成立2024级电子信息类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,负责专业分流的组织与管理工作。具体名单如下:
组 长:常国锋 张晓蕊
副组长:赵红枝 王玉平
成 员:刘大平 文卫平 张子杨 马广彬
二、专业班级设置
学生将按照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、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两个专业进行分流, 两专业各设置1个行政班。考虑到专业结构布局的合理性和教学资源状况,分流后两专业人数原则上基本相等。
三、专业分流细则
1、学生志愿与社会需求相结合的原则: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,学院整体规划学生专业分配,提高学生社会适应性。
2、学生发展与专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:学院在尊重学生志愿的同时,考虑专业结构布局和教学资源状况,根据学生对专业的认知情况以及兴趣、爱好、特长、发展潜力,整体规划学生专业分配。
3、专业志愿填报要求:学生必须对电子信息类内的2个专业给出志愿顺序。
4、志愿优先原则:按学生的志愿顺序确定专业。第一轮按照第一志愿确定专业,当填报第一志愿人数不超过专业人数上限时,直接确定专业;当填报第一志愿人数超过专业人数上限时,首先录满到上限。第一轮未确定专业的学生,根据第二志愿进行第二轮专业确定。
四、时间安排
1、2025年4月15日--4月25日,专业分流动员工作:向学生公布本学院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及相关专业要求,组织学生填写专业志愿。
2、2025年4月26日--5月10日,组织开展专业分流工作,分流结果提交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审核,通过后在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公示,为期3天。学生如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向工作小组反映,由工作小组负责答复。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务处。
五、其他
本实施细则由电子信息类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,其它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,经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全体成员讨论协商解决。